通 知
各重点单位:
请将119宣传悬挂横幅的照片寄到消防大队.2007.11.6
请各公安派出所、边防派出所,于22日18点前将本次消防安全检查行动中的监督检查记录材料与处罚决定书副本及多余空白决定书交回本大队。 连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2007.10.20
省外链接